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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2003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
2003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通知
(冀劳社办[2003]7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随着2003年春运的来临,民工流动的高峰期也即将到来。近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03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的通知》(劳社厅发明电(2002)28号),对今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做好此项工作,结合我省的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
  2003年春运从1月17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为期40天。据预测,今年春运期间民工流动总量将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省厅成立了2003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组织机构(名单附后),各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责任,并于1月14日前将组织机构名单报省厅组织民工有序流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主要工作要求
  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做好春节前返乡和节后返岗老民工的组织疏导和接送,并搞好信息服务和劳务协作,减少节后盲目新外出民工数量,使民工流动实现以信息为导向,按需有序流动的目标。
  (一)加强联系沟通,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因此,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与当地政府春运办取得联系,主动与铁路、交通、公安等部门配合,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建立起互相协调、互相配合、互相支持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工作制度,及时传递信息。各市要建立和完善民工流动信息的采集、汇总、分析、报告工作制度。春运期间,要坚持24小时值班,随时掌握民工流动信息,并将有关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周二、五向省厅书面(或传真)报告两次。遇有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并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信息,搞好配合。
  春运工作结束,各市要及时将当地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3月1日前报省厅组织民工流动工作办公室。
  (三)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开展服务工作。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在春运期间继续开展扎实有效的服务工作。根据各地以往的成功经验,应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服务工作。一是要组织各劳务基地及时走访用工单位,根据企业的生产安排,配合用工单位做好集体订票和专车接送民工工作,使专车接送民工和集体定票数较去年有一定提高,做到节前返乡民工无滞留。二是要抓住农闲和农民外出就业高峰这一有利时机,大力开展对民工的培训工作,为有组织输出做好各项准备。三是要切实关心民工的节日生活。外来民工较多的地区,要督促、指导用工单位安排好就地过节民工的物质文化生活,加强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清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外出民工较多的地区可视情况组织一些形式多样的慰问活动,体现家乡政府对外出民工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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