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计委关于公布92种甲类
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计价格[2003]27号 二00三年一月十三日)
各地、州、市计委:
根据《
国家计委关于公布199种西药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2]2822号)的要求,现将国家计委制定的92种甲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印发给你们(详见附表),从2003年1月15日起执行。附表中未列的剂型和规格,请各生产企业按与表列代表规格品保持合理比价的原则提出意见,于2003年1月30日前上报我委,由我委审定后上报国家计委。在国家公布价格前,暂按省级价格部门原制定的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