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关于黑龙江省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03年1月16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六次大会通过)
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王涛志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黑龙江省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会议认为,2002年全省坚持以发展为主题,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积极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加快,运行质量提高,结构趋向合理,后劲不断增强。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
会议指出,200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经济计划工作要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努力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结构优化升级,繁荣各项社会事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会议要求,2003年要继续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实施大豆振兴工程和奶业振兴计划,发展绿色食品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构筑农业经济发展新优势;依托工业基础,抓住国际产业重组的机遇,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推进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进程,加快服务业发展。贯彻国家扩大内需的方针,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努力增加民间投资,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步伐,为经济持续增长积攒后劲。积极培育外贸主体,推进外贸市场多元化,以对俄经济技术合作为重点,进一步发展外向型经济。创造宽松环境,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认真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提高全省可持续发展能力。
关于批准2003年省本级预算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根据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同意省财政厅厅长李继纯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黑龙江省200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3年省本级预算。2002年省本级决算编成后,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关于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