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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忠县磨子乡设立磨子土家族乡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撤销忠县磨子乡设立磨子土家族乡的批复
(渝府[2002]231号)


忠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设立磨子土家族自治乡的请示》(忠县府文(2002)6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市政府同意撤销忠县磨子乡,设立磨子土家族乡,其行政管辖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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