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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评选广东省第九次优秀工程勘察第十一次优秀工程设计项目的通知

  (一)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分为一、二、三等奖及表扬项目,由省建设厅颁发奖状。
  (二)对直接参加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主要人员和有突出贡献人员,由省建设厅颁发证书。
  五、其他事项
  此次评选的具体工作委托省勘察设计协会。
  请各单位于2003年3月28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省勘察设计协会,并同时按500元每个参评项目交纳申报费。
  省勘察设计协会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6号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八楼,电话:020-83133578。
  附件:
  1.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评选标准
  2.广东省优秀工程设计评选标准
  3.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项目申报说明书(略)
  4.广东省优秀工程设计项目申报说明书(略)

                              广东省建设厅
                             二OO三年一月十日

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评选标准



  为促进我省工程勘察单位技术进步,提高工程勘察水平,推动广大勘察人员做出大批优秀勘察成果,特制定本优秀工程勘察评选标准。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
  2、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3、成果能够准确全面地反映客观实际和场地与工程的特点、论据充分,结论正确,资料齐全,整个工程过程都经过严格的检查审核。
  4、工作方法和手段选用适当,积极采用新技术,有创新的体现,并能以恰当的工作量解决关键性的问题。
  5、工效能达到或超过定额标准,工作周期合理,提交成果及时。
  6、达到国内同类工程的先进水平。
  7、在工作期间能文明生产,无任何人身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和重大机具事故。

广东省优秀工程设计评选标准


  为了提高全省工程建设设计水平,进一步推动各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在工程建设中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优秀工程设计评选标准。
  1、正确贯彻执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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