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涪陵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渝府[2003]18号)
市教委:
你委《关于设立涪陵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渝教文(2002)92号)悉。为适应重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的需要,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0)3号)要求、教育部《关于同意授权重庆市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批复》(教发(2000)118号)和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发(2000)41号)规定,同意在重庆市第三水利电力学校、重庆市第三财贸学校和重庆市涪陵农业学校合并的基础上,设立涪陵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消重庆市第三水利电力学校、重庆市第三财贸学校和重庆市涪陵农业学校的建制。
二、涪陵职业技术学院系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由涪陵区人民政府主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3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