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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福建炼化公司石油液化气出厂价格问题的批复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福建炼化公司石油液化气出厂价格问题的批复
(闽价[2003]商21号 2003年1月14日)


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对液化气产品自行定价的请示》(福炼经财[2003]1号)收悉。鉴于近期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持续上涨,石油液化气生产成本相应上升,经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决定将你司液化气出厂最高限价由原3600元/吨调整为3960元/吨。调整后的限价从2003年2月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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