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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城管不得收取暂扣物品保管费的函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城管不得收取暂扣物品保管费的函
(苏价服函[2003]12号 2003年1月16日)


盐城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城管执法收取暂扣物品保管费的请示》(盐市价[2002]66号)。经研究,函复如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属行政管理部门,其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国家计委有关规定,不同意开征暂扣物品保管费。暂扣物品保管所需经费,建议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地方财政主管部门申请,从行政经费中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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