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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时间的补充通知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时间的补充通知
(晋价管字[2003]19号 2003年1月14日)
各市(地)物价局、供电公司:
2002年12月5日,国家计委下发了《
国家计委关于山西省疏导电价矛盾和实现城乡居民用电同价问题的通知
》(计价格[2002]2660号),规定本次电价调整自2002年12月10日抄见电量起执行。为避免执行中出现偏差,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出台计算时间的规定,现就居民电价调整时间补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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