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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泉州信捷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务的批复

福建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泉州信捷土地
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务的批复
(闽房价估[2003]1号 2003年1月13日)


泉州信捷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申请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的报告》收悉。根据《福建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办法》(省政府48号令)、《福建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等级管理若干暂行办法》(闽房价估[1998]3号)、《福建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的通知》(闽房价估[2002]6号)和国家及我省有关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脱钩改制等文件规定精神,经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等级为丙级,可依法在其注册地区域内从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土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同意孔祥宗、陈丹虹、黄剑峰、韦捷等四位同志为你公司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以上人员必须专职从事本公司工作,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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