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吉林铁路分局、通化铁路分局
范围内专用铁路及专用线短途运费的复函
(吉省价经函字[2003]3号 2003年1月16日)
吉林铁路分局、通化铁路分局:
吉林铁路分局《关于调整专用铁路及专用线短途运费的请示》(吉铁分经发[2002]188号)、通化铁路局分局《关于调整专用铁路及专用线短途运费的请示》均收悉。鉴于铁路运输成本逐年提高、专用铁路及专用线服务支出加大的实际情况,在考虑有关运输服务的平均成本、运输市场供求状况、经济发展要求以及企业承受能力等因素,并召开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企业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有关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前提下,参照毗邻铁路分局的收费标准,研究同意试行调整吉林铁路分局、通化铁路分局范围内专用铁路及专用线短途运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吉林铁路分局、通化铁路分局范围内专用铁路及专用线短途运费由现行的每吨公里0.15元调整为每吨公里0.25元(不含重车取送车费,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此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