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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北京市2003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的通知

  二十八、培育和发展早餐市场,规范现有早餐经营网点累计达到800家,新增集中生产、统一配送、连锁经营的各类早餐网点800个,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送早点上门业务。
  二十九、提升社区连锁商业总体水平,新增便民超市、便利店400家,累计达到1500家;通过加盟连锁等方式,整合小型店铺,提升服务水平。
  三十、大力推进“刷卡消费无障碍”工程,新发展银行卡特约商户1.4万户。
  三十一、全部消除人均可支配收入2500元以下低收入村;实现边远山区乡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继续推进山区水利富民综合开发,新建五小水利工程4000处、截流与塘坝工程100处,新增蓄水能力200万立方米,发展节水灌溉面积6667公顷。
  三十二、全面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开发、置换10万个社区就业岗位;大力发展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使大龄就业困难人员95%以上在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就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达到6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
  三十三、大力推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低收入人员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三十四、继续推动我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重点扶持民族乡、低收入民族村、清真饮食、副食网点和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
  三十五、建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中心,开通咨询服务热线,提供政策咨询。
  三十六、积极推进廉租住房工作,摇号配租比例不低于申请家庭户数的80%;3万平方米新建廉租住房具备入住条件。
  三十七、为300户农村优抚对象、500户农村社救对象翻建危旧房;将40所乡镇敬老院改建为社会福利中心;在600个社区居委会建成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设施,具备“三室(日间照料室、文化活动室、卫生保健室)、一场(室外老年健身活动场)、一校(老年学校)”等为老年人服务功能。
  三十八、为10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植入人工晶体;为100名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免费康复服务;为2500名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小型辅助用品;为10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和智残人开展系列化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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