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权责一致。按照权力与利益彻底脱钩、权力与责任密切挂钩的要求,明确划分有关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凡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原划出部门一律不再行使。同时,明确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执法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关系,并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
4、精简、统一、效能。调整、归并、精简现有的行政执法机构,组建相对统一的行政执法队伍,提高行政执法效率,解决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和行政执法机构膨胀的问题。
二、关于进一步推进文化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具体范围
(一)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
(二)新闻出版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
(三)文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
(四)体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
(五)旅游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本市进一步推进文化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分市和区县两级实施。
三、关于文化领域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机构设置
(一)设立市文化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市政府主管文化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机关,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行使文化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行政检查权。同时,撤销现有的市文化稽查总队建制。
(二)设立区县文化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区县政府主管文化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机关,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在本行政区域内行使文化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行政检查权。同时,撤销现有的区县文化稽查队建制。
(三)市和区县文化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由市和区县编制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通知》有关规定办理。
市和区县文化管理行政执法局要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等有关规定,选调、录用行政执法人员,并经培训合格后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