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武清区新建住宅小区及
公建电力工程建设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津价房地[2003]20号)
武清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武清区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建电力工程建设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津武价[2003]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你区城区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建电力工程建设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多层住宅项目(含底商)按设计容量50瓦/平方米计算,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72元;用户提出需多路电源供电的多层住宅,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78元;
二、高层住宅项目(含底商)按设计容量50瓦/平方米计算,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78元;
三、上述收费标准均不含施工路由及赔偿费用;
四、设计用电负荷容量大于100KVA(KW)的大型公建项目可按照市有关部门届时发布的工程定额编制施工预算,据实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