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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公布267种中成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公布267种中成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津价医药[2003]46号)


市卫生局、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警备区后勤部:
  现将国家计委制定的267种中药最高零售价格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公布的267种中药最高零售价格,其中《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品种67个,其最高零售价格(见附件1)自2003年2月18日起执行:乙为品种200个,其最高零售价格(见附件2)自2003年3月1日起执行。
  二、附件1和附件2未列的剂型和规格,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须在3月15日前到市物价局申请核定临时零售价格,我局将统一公布。
  三、此前市物价局核定的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高于此次公布最高零售价格的,应按此次公布的价格执行;低于的则仍按市物价局核定的临时零售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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