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建立健全的都市农业质量安全体系。围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到2006年,制定和完善100项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生产基地和重点加工企业全部达标并按安全标准生产,大型综合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超市农产品执行准入标准。建成覆盖全市优势产业和重点农产品的监测网络,市级建立监测中心,县(市)建立监测站,基地、企业和市场建立检测室,形成市、县配套,生产、加工、流通相衔接的监测网,实现对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监控。积极推进农业加工企业开展ISO9000、ISO14000、HACCP认证,形成一批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重点企业和名牌产品。建立健全农产品安全监督保障体系,加大农产品安全执法力度。到2006年,培育100个市级以上的名牌产品,100万亩主要农产品基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认证,100个优质名牌农产品达到绿色食品标准,部分农产品达到有机食品的标准。
(十二)建立高效的都市农业组织运行体系。通过“公司+农户”、“基地+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引导生产、推广技术等综合带动作用,鼓励龙头企业发展“订单农业”,与农民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机制。按照“民有、民营、民享”的原则,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农技组织、供销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围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兴办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鼓励营销大户发展农业营销公司、农业经纪人组织等各种类型的新经济组织,把农户与龙头企业、中介服务组织、市场有效地联结起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到2006年,六大优势产业、五大特色产业都建立行业协会,市、区县(市)、乡(镇)三级各类专业合作组织达到300个,全市各类专业大户达到5万户。
四、杭州发展都市农业的保障措施
(十三)建立开放的投资环境,形成多渠道的投入机制。鼓励外资和内资投入发展都市农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条件,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调动各方面的投资积极性,鼓励国外资本、民营资本,以协作、参股、合作、独资等多种形式参与都市农业建设,特别是要引导工商企业投资都市农业,逐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到2006年,协议外资达到3亿美元,各类内资投资都市农业达到40亿元。
充分发挥政府资金投入的导向作用。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按照《
农业法》的规定,每年财政预算用于农业产业发展支出的计划安排和实际完成数的增长幅度,应分别高于财政经常性总支出计划安排和实际完成数的增长比例,确保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充分运用“绿箱”政策,善于运用“黄箱”政策,重点加大对农业科研、基础设施、农技人员与农民培训、农产品促销、信息体系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