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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石塘水电站上网电价的通知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石塘水电站上网电价的通知
(浙价商[2003]40号 2003年1月30日)


石塘水电站: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规范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701号)以及《关于加快实施城乡用电同价工作的通知》(计价格[2002]6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03年1月1日上网抄见电量起,你站所属机组不含税上网电价按335元/千千瓦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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