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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北部新区鸳鸯镇设立鸳鸯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北部
新区鸳鸯镇设立鸳鸯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渝府[2003]20号)
北部新区管委会:
你们《关于撤销鸳鸯镇设立鸳鸯街道办事处的请示》(渝新委文(2002)7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了有利于鸳鸯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重庆市街道办事处暂行规定》,市政府同意撤销北部新区鸳鸯镇,设立鸳鸯街道办事处,其管辖范围不变,街道办事处仍驻鸳鸯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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