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
加快危房改造地块直管房拆迁补偿工作的通知
(穗国房字[2003]46号)
各区国土房管局、市机房所、沙面街房管科(以下简称各区局):
按市委市政府要求,为做好全市危房改造工作,须进一步加快危房改造地块直管房拆迁补偿工作。现根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我市直管房产权管理相关规定,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危房改造地块涉及直管房拆迁的,直管房拆迁补偿移交接管工作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加快办理。
二、危房改造地块直管房拆迁可采用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补偿方式,其中凡产权调换的直管房,一律采用异地产权调换。
三、按等价交换原则进行异地产权调换,即被拆迁房屋与调换房屋的市场价值要相当。补拆迁房屋与调换房屋的市场价值由广州市房地产估价管理所估价,各区局在移交接管过程中要做好估价等资料的保全及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