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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危房改造地块直管房拆迁补偿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
加快危房改造地块直管房拆迁补偿工作的通知
(穗国房字[2003]46号)


各区国土房管局、市机房所、沙面街房管科(以下简称各区局):
  按市委市政府要求,为做好全市危房改造工作,须进一步加快危房改造地块直管房拆迁补偿工作。现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我市直管房产权管理相关规定,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危房改造地块涉及直管房拆迁的,直管房拆迁补偿移交接管工作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加快办理。
  二、危房改造地块直管房拆迁可采用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补偿方式,其中凡产权调换的直管房,一律采用异地产权调换。
  三、按等价交换原则进行异地产权调换,即被拆迁房屋与调换房屋的市场价值要相当。补拆迁房屋与调换房屋的市场价值由广州市房地产估价管理所估价,各区局在移交接管过程中要做好估价等资料的保全及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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