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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省人才中心各项收费项目性质的批复

黑龙江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省人才
中心各项收费项目性质的批复
(黑财综[2003]8号 2003年2月10日)


省人事厅人才中心:
  你中心《关于明确省人才中心各项收费资金性质的请示》收悉。根据省编制委员会赋予你中心的工作职能以及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对你单位正在执行的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才流动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0]46号,以下简称《批复》)中所列收费项目的性质批复如下:
  一、《批复》中的广告审批费、保管档案费、单纯存档费、出具出国政审费、聘用合同鉴证费属于履行政府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今后统一称为人才流动机构管理性收费(项目与标准见附表一)。收费资金纳入财政部门“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并办理《收费许可证》,持证收费。收费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二、《批复》中除上述收费项目外的其他项目,按中介服务性收费由物价部门进行管理,收费资金不作为预算外资金。今后统一称为人才流动机构中介服务性收费(项目与标准见附表二)。收费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并依法纳税。
  三、本批复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此复。
  附件:
  1、人才流动机构管理性收费项目与标准;
  2、人才流动机构经营服务性收费与标准。

  附表一

人才流动机构管理性收费项目与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单位   收费标准
  广告审批费     每篇     40元(个人)80元(单位)
  保管档案费     人/年    300元
  单纯存档费     人/月    10元
  出具出国政审费   人      150元
  聘用合同鉴证费   人/年    200元


  附表二

人才流动机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与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单位  收费标准
  大型交流会入场费    人     3元
  大型交流会单位招聘费  摊位/次   200元
  查询人才库       次     80元
  委托招聘        次     省内:200元
              次     省外:500元
              次     专场双方议定
  个人求职办理IC卡查询  卡     30元
  互联网主页招聘广告   篇     双方议定
  会员用户在网上查人才库 条     1元
  办理人才集体户口服务费 人     100元
  异地引进人才服务费   本人    300元
  人才素质测评费     项/人    单项测试20元
              项/人    综合测试100元
  短缺人才培训费  委托国内.外院校 双方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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