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省人才
中心各项收费项目性质的批复
(黑财综[2003]8号 2003年2月10日)
省人事厅人才中心:
你中心《关于明确省人才中心各项收费资金性质的请示》收悉。根据省编制委员会赋予你中心的工作职能以及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对你单位正在执行的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才流动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0]46号,以下简称《批复》)中所列收费项目的性质批复如下:
一、《批复》中的广告审批费、保管档案费、单纯存档费、出具出国政审费、聘用合同鉴证费属于履行政府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今后统一称为人才流动机构管理性收费(项目与标准见附表一)。收费资金纳入财政部门“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并办理《收费许可证》,持证收费。收费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二、《批复》中除上述收费项目外的其他项目,按中介服务性收费由物价部门进行管理,收费资金不作为预算外资金。今后统一称为人才流动机构中介服务性收费(项目与标准见附表二)。收费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并依法纳税。
三、本批复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此复。
附件:
1、人才流动机构管理性收费项目与标准;
2、人才流动机构经营服务性收费与标准。
附表一
人才流动机构管理性收费项目与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单位 收费标准
广告审批费 每篇 40元(个人)80元(单位)
保管档案费 人/年 300元
单纯存档费 人/月 10元
出具出国政审费 人 150元
聘用合同鉴证费 人/年 200元
附表二
人才流动机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与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单位 收费标准
大型交流会入场费 人 3元
大型交流会单位招聘费 摊位/次 200元
查询人才库 次 80元
委托招聘 次 省内:200元
次 省外:500元
次 专场双方议定
个人求职办理IC卡查询 卡 30元
互联网主页招聘广告 篇 双方议定
会员用户在网上查人才库 条 1元
办理人才集体户口服务费 人 100元
异地引进人才服务费 本人 300元
人才素质测评费 项/人 单项测试20元
项/人 综合测试100元
短缺人才培训费 委托国内.外院校 双方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