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制定本市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就业准入制度的规章。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告本市实施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收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就业的,要及时给予处罚并责令纠正。
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
(一)紧紧围绕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这一宗旨,进行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注重文化基础教育和身心健康教育,突出职业能力教育,强调培养受教育者的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就业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培养一大批生产、服务第一线的高素质劳动者。
(二)坚持面向社会,适应市场,强化职业教育特色。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状况,灵活设置专业和课程,积极发展面向本市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的专业和培训项目,加大调整传统专业的力度,用信息化提升专业水平,用国际化规范专业标准,用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衔接专业学习,增强专业的实用性。加强实验实习场地、设备的建设,保证实践教学时间。加快开发和编写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和教材。加强职业学校与企业、行业的联系,建立职业学校与劳动力市场密切联系的机制。
(三)适应终身培训需求,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根据不同专业、不同教育培训项目和学习者的实际需要,实行灵活的学制和办学模式,推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为学生半工半读、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允许高等职业院校实行计划外招生,由学校单独进行测试,自主录取;允许中等职业学校采取多次录取、多次招生的方式,自主录取学生。
(四)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师德教育,倡导严谨治学、敬业爱生、为人师表、乐于献身的精神。鼓励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和专业水平。“十五”期间,中等职业学校的文化专业课教师和实验实训教师分别达到本科与专科学历水平,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数分别占教师总数的20%以上;高等职业学校的专任教师达到本科毕业水平,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0%以上,每个专业点至少配备1-2名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具备“双师型”资格的兼职教师占学校专业教师总数的30%以上。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和考察,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到职业学校担任专、兼职教师,逐步推行职业学校兼职教师培训和资格认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