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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弘丽园水西园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弘丽园水西园
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通知
(津价费[2003]35号)


天津市津东房地产开发公司:
  你公司《关于弘丽园水西园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市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你公司在红桥区芥园道与复兴路交口处承建的弘丽园水西园255000建筑平方米砖混结构住房的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经审核,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255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并于10日内填写《天津市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登记表》报市物价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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