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对违反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并通报批评。对不按规定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的区(县级市)、镇,市将视情况暂缓安排计划或对项目作适当调整。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对培训工程的组织领导,成立广州市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领导小组(简称市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农业局、财政局、团市委等单位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设办公室主任一名和副主任两名,由市农业局、财政局、团市委等单位人员兼任。各区(县级市)、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加强对培训工程的组织与管理。
(二)市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培训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及有关规章制度,部署项目申报并批复,指导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验收等工作。
(三)设镇的区(县级市)领导小组按照市的部署和要求,组织本地区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管理。负责本地区配套资金的落实及市、本区(县级市)财政下达的培训资金的分配和管理,组织编印教材、考试、考核和发证,利用计算机建立学员、师资档案等工作。
(四)有培训任务的不设镇农业区、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本地区培训项目实施规划、实施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单元大纲等。落实培训场地、师资,组织教学,落实本地区配套资金等工作。开展教学工作的区(县级市)农业中专学校要根据自身实际,参照上述有关规定,做好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管理等各项工作。
七、项目检查验收
项目检查验收采取年度小结和终期总结相结合的办法。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本单位项目实施情况(包括本年度培训进度和质量、资金落实和使用,存在主要问题以及下年度培训计划等)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县级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县级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连同区(县级市)实施情况报告一起于12月20日前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培训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当年项目实施情况作为安排下一年项目的依据,对项目实施较好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扬,优先安排培训项目,对项目实施较差的单位,将视情况暂停或取消安排下年度项目计划。
附件一广州市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申报表(略)
附件二 广州市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格式
附件二
广州市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格式
一、申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