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垂直管理的部门,下面是独立法人和独立财务的,由同级物价部门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不是独立法人和独立财务的,由省统一办理许可证正本,下面分别办理许可证副本,年检仍按属地原则进行,但为了使收费的检审时间与收费票据的缴销时间相衔接,各地可以相应地将收费单位的年检改为季检;一个收费项目多个部门或单位收费的,各收费部门或单位要分别办理许可证,其中省直单位由省局办理许可证,其它单位分别由同级物价部门办理许可证;还贷性高速公路通行费由省局办理许可证,还贷性国省道和桥梁渡口通行费按属地原则办理许可证;成人教育收费,不论是物价部门单家发文的,还是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发文的,一律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
四、年检换证的依据和纪律。这次年检换证一律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现行合法的收费文件为依据:凡没有合法文件规定的项目一律不得再上证;已降低了收费标准或调整了收费范围和办法的,要按降低后的收费标准或调整后的收费范围和办法上证;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和各部门越权出台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上证。为了系统地介绍我省的现行收费政策,年检换证期间省局将通过《物价简报》不定期地编发年检换证通讯,以加强对各地年检换证工作的指导。各地要把年检作为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的重要环节来抓,切实将年检工作的重点转到制止和查处乱收费上来。《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工本费,要严格按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湘财综[2002]54号),已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费的单位,换证时不得再收取许可证工本费。年检换证结束后,各地要尽快将有关统计报表上报省局,同时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分析和利用。年检换证结束后,省局将组织对各地的年检换证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检查是否严格依法依规办证、有无通过办证将越权收费合法化及在证外通过其它形式批准收费的情况,检查情况省局将通过适当形式向各地通报。
附件:一、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编号方法
二、收费年检章式样(略)
附件一:
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编号方法
省直 湘S----××××
长沙 湘A----××××
株洲 湘B----××××
湘潭 湘C----××××
衡阳 湘D----××××
邵阳 湘E----××××
岳阳 湘F----××××
张家界 湘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