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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取消水利水电招投标综合服务费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取消水
利水电招投标综合服务费的通知
(黑财综[2003]6号 2003年1月30日)
省水利厅:
为规范政府部门招投标行为,进一步减轻企事业单位在招投标环节的负担,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整顿和规范招标投标收费的通知
》(计价格[2002]520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省水利厅水利水电招投标管理中心收取的招标综合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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