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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计委关于公布267种中成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云南省计委关于公布267种中成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云计价格[2003]100号 二00三年二月十四日)


各地、州、市计委: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公布267种中成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3]107号)精神,现将麻仁丸等267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批公布的267种中成药,均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实行政府定价的品种。其中67种甲类药品执行国家计委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见附件一);200种乙类药品执行我委根据国家计委指导价制定的全省统一最高零售价格(见附件二);以上价格执行日期均为2003年2月18日。附件一和附件二未列的规格,由生产企业按与表列代表规格品保持合理比价的原则提出意见,于2月28日前报我委,由我委审核后上报国家计委。在国家公布价格前,暂按省级价格部门原制定的价格执行。
  二、此次国家公布的267种药品,凡通过国家GMP验收,并取得GMP证书的生产企业执行GMP最高零售价格。GMP企业名单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GMP公告》为准。
  三、根据中药企业协会组织专家论证推荐,并按药品定价程序经地区协调会和专家评审会审查,确定北京同仁堂等企业生产的部分品种按优质优价原则执行最高零售价格(见附件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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