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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03年饮食业价格等级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建立评审人员资格证制度。饮食业价格等级评定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对饮食企业设施设备、菜点质量、服务程序、经营环境、卫生、安全等状况的评价,各地要合理选聘评委,吸收社会有关方面的专家参与评审工作。一般参与对饮食企业经营状况实地考察的评委不得少于3人,而且要有专家评委参加。为了保证等级评审质量,从今年五月一日起,全省实行饮食企业价格等级评审人员资格证制度。所有评审人员必须取得省物价局颁发的《陕西省饮食业价格等级评审资格证》,无证人员不得参与评审工作。《资格证》由省成本队和省物价局人事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培训考核,每两年审验一次。
  四、进一步抓好对饮食市场的价格监督检查。各地价格检查机构要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凡群众举报的饮食业价格违法问题要严格查处,给举报人一个明确的答复。在重大节日之前,特别是在“旅游黄金周”之前,各地价格检查机构要安排对饮食业价格执行情况的检查。今后,特级店价格检查按初评权限委托各设区市检查机构负责,不再办理委托手续。对酒水加价情况的检查,按进货发票的价格和商品标价签所标的价格进行检查处理,有明确打折并向消费者告示的,可按进货发票的价格和商品明示打折价格检查处理;菜点毛利率一般按年或月核算检查,若企业不计帐或拒不向检查人员提供帐簿的,可按单桌菜点检查处理毛利率。
  五、要继续做好饮食业价格等级年度审验工作。从今年起,各地饮食业价格等级年审工作统一安排在每年十一、十二月进行。年审结束后,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写出年度审验总结报告,上报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年度审验总结报告应包括:年初在册各类等级饮食企业数量;当年新评各类饮食企业数量;年末由于暂停和歇业被注销的数量;没有正当理由未参加年审的各类饮食企业数量以及年审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年审过程中,各评审机构要派员实地考察饮食企业经营状况,以及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要防止年审只办手续,不检查了解走过程的现象发生。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正确引导和帮助企业改正,对于屡查屡犯的要坚决按规定处理。凡两年连续未参加年审的饮食企业,年审工作结束后,饮食业价格等级管理办公室要按审批权限注销其等级资格。特级店年审由各设区市年审以后,统一在省饮食业价格等级管理办公室办理年审手续。
  六、加强纪律、依法办事。各地要从维护饮食业市场秩序出发,正确履行职责,严格约束和规范评审人员和检查人员的行为。评审人员和检查人员不得借评审或检查之名吃、拿、卡、要,不得向企业搞摊派和拉赞助。对违纪的人员要从严处理,并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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