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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03年饮食业价格等级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做好
2003年饮食业价格等级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价成发[2003]23号 2003年2月18日)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计划局:
  2002年,全省饮食业价格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经过“整顿、规范、改进”,初步理顺了各种工作关系和评审程序,提高了管理水平,使标准、办法、特级店标志全省基本实现了“三统一”,改变了饮食业市场价格等级管理紊乱的局面。2003年,全省饮食业价格等级管理工作,要按照省政府陕政发[2003]1号和陕价农发[1995]252号文件精神,在继续抓好各项政策贯彻落实的同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评审工作方法,保证饮食业价格等级评审工作健康稳定发展。现就做好今年全省饮食业价格等级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饮食业价格等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饮食业是关系人民生活的重要行业,也是我省旅游服务业对外的重要窗口,其价格秩序的稳定不仅对当地居民生活产生一定影响,也直接关系到陕西对外的形象。饮食品不同一般商品,加工的菜点无法用标准的计量手段进行衡量,往往同是一盘(碗)菜点,但含量却有一定差距,所以,政府只有通过控制饮食业毛利率来规范饮食企业价格行为,防止欺客、宰客现象的发生。近年来,我省作为旅游热点地区,游客对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投诉主要反映在饮食业,而且呈上升趋势。因此,各地要充分认识饮食价格等级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解决机构改革后人员不足、认识模糊等问题,组织力量,放手大胆地工作。
  二、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评审。坚持全省统一评审标准、统一评审办法。今后省上负责特级店的审批,不再直接受理特级店的初评,初评工作委托各设区市负责,初评以后,各地要填写《陕西省饮食企业等级评定审批表》(一式三份)报省饮食业价格等级管理办公室审批。西安、汉中市要停止特级店自评自审并颁发标志的做法。两市已颁发出的特级店证书和标志要逐步撤换为全省统一牌证。各级饮食业等级评审机构对饮食企业提出的等级评定申请,资料齐备的一般要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省饮食业价格等级管理办公室对各设区市报送的特级店初评意见要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明确批复。本着手续从简、效率的原则,对各地初评的特级店省饮食业价格等级管理办公室原则不再重复查验,为了保证特级店评定质量,各设区市对重点饮食企业初评阶段可邀请省饮食业价格等级管理办公室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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