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河北大学学费标准的批复
(冀价行费字[2003]1号 二00三年二月十九日)
河北大学:
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河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费标准及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从2003年秋季新生入学起,全日制本科生文科文史哲类6个专业(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图书馆学、档案学、教育学和哲学)学生学费按每生每年4500元执行;其他专业学费参照燕山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学费标准即每生每年5000元执行;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上浮不超过75%。
学校收费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所收费用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部门按批准的预算核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