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2002年度紧水滩水力发电厂上网电量的复函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2002年度紧水滩水力发电厂上网电量的复函
(浙价商[2003]67号 2003年2月21日)


省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确认2002年度紧水滩水力发电厂上网电量的函》(浙电财[2003]77号)悉。经审核确定2002年度紧水滩水力发电厂上网电量为56486.57万千瓦时,请你公司按《关于丽水市紧水滩电站库区补助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价商[2002]307号)的有关规定尽快办理相关事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