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报送2002年国家
卫生用品卫生监督抽检情况总结的函
卫生部法监司、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2002年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要求,2002年11月,我们会同地级市卫生监督所分别对广州、深圳、中山、东莞、湛江和惠州等市辖区内卫生用品经营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抽检,现将抽检情况总结如下:
一、监督抽检情况
这次抽检了14个经营单位,共33个品牌34个产品,本省产品15个,外省产品抽查18个。
34个产品中有24个产品的标签标识合格(占70.6%),其中本省15个产品中有10个合格(占66.7%),外省18个产品中有14个合格(占77.7%)。
在卫生质量方面,对34个产品进行了检测,合格产品32个(占94.1%),其中本省生产企业 15个产品合格(合格率93.8%),外省产品17个合格(合格率94.4%)。
产品的标签标识和卫生质量不合格产品的均经省卫生监督所确认。
二、存在问题
从抽查结果看,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个别产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
1、标示疗效:如“止痒、清热、祛湿”、“特效突破妇科病的顽固细胞壁”;
2、产品名称标示不规范:注册商标文字小,而未注册商标文字大,有一证多用嫌疑,如“蝶妹牌卫生巾”,“蝶妹”字眼很小,另标“真而美”很大,使人误以为是“真而美”牌卫生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