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关于核定
2003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
(苏价费[2003]61号 2003年2月27日)
各市、县物价局、新闻出版(版权)局、省出版总社、省内各出版社:
根据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核定2002年春季中小学教材印张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费[2001]363号)中印张价格的规定,现将2003年春季中小学教材价格通知如下:
一、教材价格详见附表。教辅材料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购买一切形式的教辅材料和学具,不得将教辅材料和学具列入代办费范围。
二、农村中小学除课本费外,不得向学生收取代办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