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深圳市人民政府200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深府[2003]27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200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工作由市法制局负责。
二00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200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一、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
1.工资支付条例
2.民办教育条例
3.校园安全管理条例
4.水上交通安全条例
5.节约用水条例
6.
城市绿化条例
7.企业养老保险条例
8.电梯及自动扶梯安全管理条例
二、拟由市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
1.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办法
2.高新技术产权交易办法
3.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办法
4.经营服务性收费若干规定
5.有限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6.外资企业投诉处理办法
7.道路旅客运输安全营运管理办法
8.生猪批发市场准入办法
9.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
10.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
11.国有集体企业产权交易办法
12.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办法
三、拟抓紧调研论证并视条件成熟情况适时提请审议的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
(一)法规草案
1.土地管理条例
2.房地产管理条例
3.发展规划编制条例
4.企业欠薪保障条例
5.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6.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条例
7.机场管理条例
8.道路货物运输管理条例
9.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
10.小企业条例
11.物业管理条例
12.计划生育条例
13.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14.地铁营运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