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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二○○三年全省农业行政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

  (一)认真组织开展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市场的执法检查。农业行政执法关键在农资,重点和难点也在农资,整顿和规范好农资市场秩序,是全省农业行政执法部门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任务,要真抓、严管、重罚。今年的农资打假工作要做到四个加强。
  一是加强农资产品的质量监管工作,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坚决不允许在市场上流通。
  二是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整顿工作,重点整顿非法农资生产和经营者。
  三是加强综合执法,农委内部强调综合,部门之间强调联合。
  四是加强大要案的查处力度,跨县案件要及时报省,跨省案件要及时报部。
  各地农委特别是种、肥、药市场集散地的农业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早动手,下大力气,真抓实管,齐抓共管,严把生产关、准入关、流通关和使用关,对违法行为要做到发现问题立即出击,果断处理,不留后患。
  一是各地要严格按照《种子法》、《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和2002年国家农业部、工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种子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全面开展执法检查,省级执法部门要突出检查未审定品种和品种侵权行为,市、县执法部门重点检查种子质量、未审定品种和经营方式是否合法等。
  同时,全面检查的内容主要有:
  1、种子质量是否合格,种源是否清楚。
  2、主要农作物品种是否审(认)定。
  3、经销单位是否无证经营。
  4、种子包装、标签和进口种子中文标识是否规范。
  5、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是否建立。
  6、种子是否依法进行检疫。
  7、应加工包装的种子是否加工包装。
  8、种子广告是否经过审批。
  9、生产、繁育、经营已受保护的品种是否合法。
  10、销售或代销包装种子、委托经营或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等经营方式手续是否健全合法,经营行为是否规范。
  11、申办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有欺诈行为。发现以上问题要严格依法查处。
  二是农药执法检查要按照新修改的《农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药标签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以及《关于加强高毒农药及杀鼠剂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重点检查管辖区域内“三无”农药生产、加工点,对其危害性及蔓延势头绝不能低估,要引起各地高度重视。农药标签仍是农药市场检查和规范的重点,对擅自修改标签内容、扩大使用范围、伪造冒用农药登记证号、随意使用未经授权批准的商品名称等问题,严重干扰农药市场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要加强农药产品质量和广告管理,坚决取缔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高毒、剧毒农药和鼠药,重点检查农业部2002年发布的停止甲拌磷等11种高毒农药新增登记,停止批准高毒农药的分装登记,撤消部分高毒农药在一些作物上的登记。各地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并推进农副产品农药残留的检测工作,定期公布检测结果,逐年扩大残留监测覆盖面,提高农药安全合理使用标准,避免群体中毒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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