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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政府工作提速进行检查的通知

  (六)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察制度。建立行政效能监察评估机制、受理行政效能投诉和开展效能评议、评估情况。
  各市各部门落实领导责任制的情况也作为这次检查的重要内容。一是各市各部门主要领导是否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是否充分发挥带头、表率和示范作用;二是对提速工作进行宣传学习和组织动员的情况;三是制订工作制度和落实措施的情况;四是对提速工作的督促检查情况。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检查工作自2月下旬开始,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准备阶段。2月底以前,各市各部门认真进行自查。
  (二)检查阶段。自3月初开始,具体安排为:
  1.听取被检查单位提速工作情况汇报。
  2.查阅被检查单位安排、落实提速工作的会议记录、文件和有关资料。
  3.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向广大社会服务对象了解情况、征求意见。
  4.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检查组在各市开展工作期间,一并听取各市对省政府各部门和中央驻鲁单位的意见。
  5.每个市抽查部分县(市、区);对行政审批项目多、收费数额大、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省政府部门和中央驻鲁单位,抽查部分下属单位。
  (三)总结阶段。各检查小组对每个被检查单位的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向被检查单位反馈,并形成综合材料,在检查工作汇报会上向省政府领导汇报。省政府提速工作办公室负责汇总全面情况,向省政府写出专题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适当时间,安排召开一次全省政府工作提速经验交流会,推动提速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五、组织领导
  检查工作在韩寓群代省长、林廷生副省长和孙守璞秘书长直接领导下,由省政府提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从省监察厅、人事厅、统计局、法制办、体改办各抽调1名厅级干部,请省委省直机关工委1名负责同志,分别担任各检查组组长。从省直部门抽调部分人员,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组成若干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
  省统计局结合这次检查,对全省政府工作提速进行一次抽样调查,于3月底前提交调查报告。
  从大众日报社、省广播电台、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抽调人员,组成新闻报道组,在省提速办统一安排下,对提速检查工作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对检查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对提速不力的事件公开曝光,为政府工作提速及检查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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