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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黑大公路宝泉至二井子段、呼兰至青冈段车辆通行费延长征收期限的批复
黑龙江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黑大公路
宝泉至二井子段、呼兰至青冈段车辆通行费延长
征收期限的批复
(黑交发[2003]75号 2003年3月6日)
省公路局:
鉴于黑大公路宝泉至二井子段、呼兰至青冈段征收车辆通行费已到期,但车辆通行费收入尚不足以偿还建设投资贷款本息。经研究,决定延长收费期限至2005年末,收费标准仍按黑价联字[2001]40号、黑财综字[1998]16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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