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在我省重点公路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使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
各有关施工单位:
按照江苏省交通厅苏交招[2001]14号《关于对在我省从事公路工程施工的企业及项目经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在我省从事公路主体工程、安全设施和三大系统(通信、收费、监控)工程施工的企业已基本完成了登记手续,相关资料也录入《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系统》,经过去年的试运行,效果较好。现决定自2003年3月31日起在我省重点公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使用信息系统,今后投标申请单位在向招标人递交的资审申请书中填报的企业业绩、在建工程和管理人员情况必须与该企业在信息系统中填报的数据一致,招标人将以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为依据组织专家评审。
请你们将企业的实际情况与填报入信息系统的数据再次核对,如有错填或漏填的请于3月25日前到我办更正、补充,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对在我省从事公路工程施工的企业及项目经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
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
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00三年三月三日
关于对在我省从事公路工程施工的企业及项目
经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
各市交通局,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长江公路大桥建设指挥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部颁布的《
公路建设市场准入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为整顿交通秩序、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动态管理,决定对进入我省公路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的有关信息进行登记注册,纳入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同时提供信息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我省承接公路工程施工的企业,包括本省交通系统、部属和外系统企业,均需按下列要求,提交有关企业资质材料,进行注册登记。公路工程施工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①企业原资质申报表(经资质主管部门核准签章);
②企业2000年资质年检表(经资质主管部门年检合格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