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公布
200种乙类中成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赣计商价字[2003]138号 2003年2月21日)
各设区市计委、物价局、省卫生厅、省医药集团公司: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公布267种中成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3]107号)文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种乙类中成药最高零售价格印发给你们(见附件),请转发给各县(市、区)物价部门和有关部门,并于2003年3月1日起认真贯彻执行。
此次公布的200个品种中未列剂型和规格,本地制药企业已生产、销售的,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表列代表品规格保持合理比价的原则提出意见,在通知下发后15天内报我委审核汇总后转报国家计委核定后公布最高零售价格。
本次公布200种乙类中成药和关于公布《国家计委制定的67种甲类中成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赣计商价字[2003]91号)文中的67种中成药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在招标采购药品中高于本次公布价格的药品,按本次公布价格执行;如低于本次公布价格,按经批准后的中标最高零售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