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配置网络设备、工作电脑、服务柜台、电话机、空调设备或电扇。
(三)上墙宣传牌的内容:
1、《工作职责》;
2、《服务项目》;
3、《服务规范》。
(四)外部标记:
1、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挂蓝底白字招牌,加劳动和社会保障白底红标识,统一冠名为“××区、县(市)××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
2、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挂蓝底白字招牌,统一冠名为“劳动保障室”,下注明“××街道(乡镇)××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室”。另统一制作“××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室”不锈钢铭牌。
(五)计算机软件按市劳动保障局要求统一配置。
三、工作职责
(一)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工作职责:
1、负责本辖区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和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2、全面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援助、用工登记、求职登记、信息发布、信息查询和咨询服务工作;
4、开展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
5、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发展非正规组织就业;
6、提供培训信息,受理培训登记,疏通培训渠道;
7、督促辖区内各类企业、个体劳动者按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8、做好辖区内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
9、接收和管理退休人员档案,负责将退休人员关系移交社区服务室,建立退休人员数据库;
10、做好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情况反馈工作;
11、做好退休人员丧葬抚恤金申领工作;
12、负责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工作;
13、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14、对辖区内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
15、完成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工作职责:
1、协助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做好本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2、掌握本社区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状况,建立失业人员跟踪服务制度和离退休人员状况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台帐和月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