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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加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和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建设意见的通知

  2、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配置网络设备、工作电脑、服务柜台、电话机、空调设备或电扇。
  (三)上墙宣传牌的内容:
  1、《工作职责》;
  2、《服务项目》;
  3、《服务规范》。
  (四)外部标记:
  1、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挂蓝底白字招牌,加劳动和社会保障白底红标识,统一冠名为“××区、县(市)××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
  2、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挂蓝底白字招牌,统一冠名为“劳动保障室”,下注明“××街道(乡镇)××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室”。另统一制作“××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室”不锈钢铭牌。
  (五)计算机软件按市劳动保障局要求统一配置。
  三、工作职责
  (一)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工作职责:
  1、负责本辖区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和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2、全面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援助、用工登记、求职登记、信息发布、信息查询和咨询服务工作;
  4、开展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
  5、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发展非正规组织就业;
  6、提供培训信息,受理培训登记,疏通培训渠道;
  7、督促辖区内各类企业、个体劳动者按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8、做好辖区内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
  9、接收和管理退休人员档案,负责将退休人员关系移交社区服务室,建立退休人员数据库;
  10、做好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情况反馈工作;
  11、做好退休人员丧葬抚恤金申领工作;
  12、负责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工作;
  13、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14、对辖区内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
  15、完成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工作职责:
  1、协助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做好本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2、掌握本社区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状况,建立失业人员跟踪服务制度和离退休人员状况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台帐和月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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