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山西省
残疾人康复中心(医院)收费类别的通知
(晋价费字[2003]70号 2003年3月3日)
山西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医院):
你院“关于山西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医院)收费问题的请示”收悉。因你院是我省专为残疾人作康复治疗的省级专科医院,国家至今还没有这类医院的等级评审标准。根据《山西省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已评审等级的医院,按相应收费类别收费;尚未评审等级医院按核定类别后的丙等医院收费标准收费”的原则,经研究,同意你院暂按《山西省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三类(三级丙等)收费标准执行,待你院上等后,再按等级医院收费类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