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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清流县龙津河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清流县龙津河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闽价[2003]商99号 2003年3月10日)


三明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清流县龙津河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明价[2003]26号)收悉。经研究,暂核定清流县龙津河水电站含税上网电价为0.28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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