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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更正“石斛夜光丸”计量单位的通知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更正“石斛夜光丸”计量单位的通知
(浙价费[2003]101号 二00三年三月十三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
  最近,《国家计委关于公布267种中成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3]107号)将浙江天一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石斛夜光丸”确认为名优产品,实行优质优价,但计量单位有误,现经请示国家计委同意,更正为“石斛夜光丸(水蜜丸)6g/袋,零售价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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