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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对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开展调研的通知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对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开展调研的通知
(吉省价收字[2003]9号 2003年3月19日)


各市、州物价局:
  根据省领导的指示,为全面掌握我省行政事业收费的基本情况,省物价局决定对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开展一次专题调研,请各地物价部门结合今年《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注意搜集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1、本地区实际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具体项目及项目数,按部门排列汇总。
  2、本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总金额是多少?其中行政性、事业性各是多少?行政事业性收费与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和占财政预算外资金的比例情况。
  3、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情况,其中以费养人的有哪些项目,金额多大?用于事业发展的有哪些项目,金额有多大?
  4、本地区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促进地方经济的积极作用有哪些?特别是对改善当地公共设施,改善群众的生活环境方面起到了哪些积极作用,举例说明。同时对制约地方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影响软环境方面有哪些消极作用,也请举例说明。
  5、群众对本地区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哪些意见,负担情况如何,哪些项目的收费群众能够承担,哪些项目的收费承担不了。
  6、你们认为不应该设立的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过高的项目有哪些,请分别列举。
  7、各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对行政事业收费管理有哪些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省物价局的意见和建议。
  请各地物价局在搜集以上几个方面材料的同时,做出对本地行政事业性收费基本情况的分析和整理,一定要用正反两方面的事例说明情况。省物价局将在四月下旬就此召开专门的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各地物价部门的领导对此事要给予高度重视,把它作为搞好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各地接此通知后一定要抓紧时间做好准备。

  附件:
  一、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暂行收费标准
  (一)对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市场的检测收费为每平方米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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