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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2003年城市改造建设项目落实方案

  市级园林绿化工程的实施单位:市园林局,责任人:荣国珍,具体负责人:董志勤。
  市四区园林绿化工程的实施单位:市四区政府,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新城区:吴安俊、郭秋召;回民区:崔世清、刘卫平;玉泉区:云建东、刘永义;赛罕区:邢燕菊、沈东平。
  其他以呼园林办发[2002]34号文件为准。
  4、城市亮化
  包括主、次干道的路灯改造及主、次干道沿街主要建筑亮化、广场游园亮化、街景亮化等工程,要按照点、线、面(景点、路、景区)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主、次干道和沿街建筑亮化与广场游园亮化、街景亮化,形成重点醒目、明暗适宜、合理协调、和谐统一,并富有特色的夜景照明效果。
  (1)路灯工程
  改造建设钢铁路、呼哈路南段、中山路、公园东路、公园南路、新城东街、乌兰察布中路、车站东西街、金海路、石西路、光明路东段、东影南北街、光华街、大学东路东段、大南大北街等18条路的路灯,同时,与主、次干道垂直连接的主要小街巷安装路灯。
  (2)沿街建筑亮化
  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主要街道及重点区域实施亮化工程的通告》(呼政发[2002)49号)精神,城市主要干道临街重点建筑物都要搞美化装饰,重点做好东风路、新城东西街、中山路、呼伦路、新华大街、通道街、新城南北街、东影南街、车站东西街、昭乌达路、锡林路、乌兰察布西路等路段两侧公共建筑物、各类商业、服务业店铺的美化装饰,并在开会期间要求临街一侧的室内外照明设施全部开启亮化。
  (3)广场游园亮化
  要在四千米游园、乌兰察布游园、博物馆游园、都市华庭游园、环保游园等以及建成的所有广场实施灯光造景。
  (4)中心街景亮化
  城市中心的中山路、新华大街、锡林北路、呼伦路,在绿带中安装灯光装饰,配合路灯沿街亮化形成中心亮化景观区域。同时要用灯光装饰鼓楼立交桥,新城北街、呼伦路和赛罕路3座公铁立交桥及中山路人行过街天桥。
  5、火车站站前广场改造和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
  完成呼和浩特火车站站前广场和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由呼和浩特铁路局负责实施,责任人:郑明理,具体负责人:索河、王惠川。
  (三)平房、危旧房改造
  拆迁改造平房、危旧房屋40万平方米,由市人民政府旧城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导负责人:樊卫国,具体负责人:张允中。其中,新城区政府负责完成6万平方米,责任人:吴安俊,具体负责人:赛青克;回民区政府负责完成14万平方米,责任人:崔世清,具体负责人:刘卫平;玉泉区政府负责完成14万平方米,责任人:云建东,具体负责人:荣忠厚;赛罕区政府负责完成6万平方米,责任人:邢燕菊,具体负责人:沈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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