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便道综合整治
市建委牵头组织落实东风路、锡林南路等52条主次干道便道铺装组修,督导负责人:邸明德,督导员:杨祥;市政管理局负责实施东风路、钢铁路(东段)等45条,责任人:李恒恒,具体负责人:王秀兰;城发公司负责实施锡林南路(南段)等7条,责任人:赵俊生,具体负责人:史继文。新城区政府负责实施巨隆昌街等68条道路便道的综合整治铺装及与街巷相衔接的支巷、通道和单位出入口的修复整治。责任人:吴安俊,具体负责人:赛青克。回民区政府负责实施乌兰恰特西街等58条道路便道的综合整治、铺装及与街巷相衔接的支巷、通道和单位出入。的修复整治。责任人:崔世清,具体负责人:刘卫平。玉泉区政府负责五塔东街等51条道路的便道综合整治、铺装及与街巷相衔接的支巷、通道和单位出入口的修复整治。责任人:云建东,具体负责人:荣忠厚。赛罕区政府负责东影南街等51条道路的便道整治、铺装及与街巷相衔接的支巷、通道和单位出入口的修复整治。责任人:邢燕菊,具体负责人:沈东平。市道路便道整治督导组组长:杭桂林(市委副书记),副组长:王刚(副市长),成员:杨云峰(市政府副秘书长)、邸明德、樊卫国、康存耀、荣国珍。进度质量督查组组长:张允中,副组长:王济业,成员:孔繁淳、王太平。便道综合整治、铺装工作任务,已于2002年10月9日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区道路便道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做了安排。
2、街景整治
城市改造建设所涉及的街景整治重点是对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的“穿衣戴帽”综合整治,即对现有建筑物外立面装饰整治重点地段屋面平顶改坡顶,重点建筑物用灯光装饰。由市委督查领导小组负责督查,督查组组长:杨静平(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督导员:苏日勒格(市委副秘书长)。建筑物立面清洗、粉刷、装饰、“平改坡”及亮化工程的设计规划和整治标准由规划局负责,责任人:刘润民。市人民政府旧城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改造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负责人:樊卫国;屋顶改造整治质量督查组组长:张四仁,副组长:陈云飞。成员:何存、杨蒙生、崔志、刘建华。屋顶改造整治设计审查负责人:郭永恒。屋顶改造整治产品材料认证负责人:程汉昱。
“穿衣戴帽”综合整治工程应本着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的原则分批实施。
(1)建筑物屋顶改造整治
第一批屋顶改造整治的重点地段是博物馆周围、新华广场周边、伊利广场周边,东风路、新城东西街、新华大街、中山路、昭乌达路、新城南北街、呼伦路、通道街、乌兰察布西路、东影南街和南茶坊十字路口等主要路段的重点建筑物。实施单位:市四区政府,责任人:吴安俊、崔世清、云建东、邢燕菊,具体负责人:赛青克、刘卫平、荣忠厚、沈东平。
(2)建筑物立面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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