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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3年人事计划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3年人事计划工作的通知
(云人[2003]9号)


各地(州、市)人事局,省直各部、委、办、厅、局人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人事工作会议精神,强化人事计划宏观调控手段,推进人才结构调整,促进人才队伍持续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今年人事计划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计划的重要性,切实加强人事计划管理工作。人事计划管理的目的是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使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总量失控,势必造成财政负担的加重,制约经济社会的投入和发展;结构失衡,必然出现人才的相对浪费或紧缺,导致人才配置的不合理,从而影响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人事计划管理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级各部门都要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人事计划管理工作,树立人事计划观念,维护人事计划的严肃性。凡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都必须在编制和当年计划范围内进行,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超编制超计划接收人员,确因政策规定和工作需要出现计划缺口的必须先申报。
  二、进一步改革计划编制下达措施,推进人事人才各项计划、规划的落实。要按照全省人事人才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目标和要求,以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增进工作效率为原则,改革和完善人事计划的编制和下达办法,大力充实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促进人才向工作一线倾斜,积极引导人员合理流向和人才合理配置。
  三、继续完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加快工资统发现代化步伐。坚持和完善工资基金管理制度,严格把好工资基金审核审批关。凡无政策、无编制、无计划的增人增资,人事部门一律不得核实工资基金。在总结工资统发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审批程序。搞好统发设备和数据库等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统发审批自动化水平,逐步形成本级和省地县三级联网。
  四、加大计划执行检查力度,建立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制度。今后,各地每年都要于3月底前将上年人事计划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省人事厅,省厅将定期进行检查。报告反映的主要内容是:人员工资总量变化情况、人才结构调整情况、人事计划管理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人事宏观发展趋势预测和微观运行动态分析等。各地也应建立相应的人事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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