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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中国(重庆)出口商品越南展览会方案的通知

  (二)国内工作机构
  设4个工作小组,由市外经贸委外贸处和市贸促分会展览部负责。各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联络组:负责与国外合作单位的联络;执行筹备办公室决定的事项并及时汇报工作动态;负责展团人员在国外期间的食宿、交通、安全等工作。
  联系人:市贸促分会 许 冰
  电 话:67737109 13883520633
  2.展务组:负责组织实施展览会的招商、参展、宣传、贸易洽谈工作;负责展出场地的布置及展位安排等工作;协调各业务组之间的工作。
  联系人:市贸促分会 程从璐
  电 话:67759128 67727219 13983658980
  3.展品组:负责在重庆征集、运输赴越南参展展品;负责展品的国内外海关申报及展品进馆、结关等工作;负责展品安全工作。
  联系人:市贸促分会 周 超
  电 话:67759128 13883733836
  4.财务组:负责展览会预算资金到位、外汇兑换、资金管理、外汇核消等工作。
  联系人:市贸促分会 郁 巍
  电 话:67759128 13320212976
  (三)国外工作机构
  1.政府代表团(由市贸促分会负责组织)
  2.展览团
  团 长:钱兆刚
  副团长:左仲华
  二、展品大类
  (一)各种车辆、小型游艇、拖拉机、自行车及其零部件、各种生活用车、工业用车、客车、农用车辆、特种车辆及其零部件;各种两轮、三轮摩托车成车、发动机、排气管、车灯及其零部件。
  (二)机械设备及五金工具类:各种矿产资源开采机械设备、输送设备、铲车、钢丝绳、柴油发动机、农用机械、印刷设备、造纸设备、包装设备等。
  (三)电器:电视机、家庭影院、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电饭锅、电脑、游戏机、通讯器材、照明设备及电子、电器的组装加工技术、设备等。
  (四)化工产品类:化肥、农药、生长素及家用化工、医药化工产品。
  (五)建筑机械及材料类:搅拌机、提升机、打桩机、起重机、建筑装修电动工具等;钢材、玻璃、瓷砖、胶合板、卫生洁具等。
  (六)棉纱、混纺纱、棉布、混纺布及各类服装等纺织品。
  (七)电脑软件及通讯设备等高科技产品。
  (八)食品、日用品等轻工产品。
  三、展团活动日程
  7月11日 重庆—广州—胡志明市(休息)
  7月12—13日 胡志明市: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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