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3中国(重庆)出口商品越南展览会方案的通知
(渝办[2003]21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走出去”战略,深度开拓东南亚市场,发展我市开放型经济,努力实现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我市对外开放工作目标,经市政府同意,今年我市将分别在越南(7月)、印度尼西亚(9月)、马来西亚(12月)举办“中国(重庆)出口商品展览会”。
现将2003中国(重庆)出口商品越南展览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积极做好此次展览会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并推荐有一定发展潜力和产品优势的企业参展。
二00三年三月二十日
2003中国(重庆)出口商品越南展览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走出去”战略,扩大并巩固我市产品在越南市场的占有额,帮助我市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在借鉴前两届“中国(重庆)出口商品越南展览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经我驻越南大使馆同意,我市将于2003年7月16日—19日在越南胡志明市国际博览中心举办“2003中国(重庆)出口商品越南展览会”。展览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
展览会名称:2003中国(重庆)出口商品越南展览会
CHINA(CHONGQING) TRADE EXHIBITION. VIETNAM 2003
时间:2003年7月16日—19日(9:00—16:30)
(展期4天;展团人员在境外停留10天)
地点:越南胡志明市国际博览中心
主办:重庆市人民政府
越南商贸部
承办:市外经贸委
市贸促分会
越南商贸部广告博览公司
支持单位:中国驻越南大使馆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馆经济商务室
越南胡志明市政府
组织机构:展览会筹备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贸促分会,主要负责整个展览会的筹备及相关协调工作。
(一)领导机构
组 长:王学斯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钱兆刚 市外经贸委副主任
左仲华 市贸促分会副会长
成 员: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商委、市外办、市乡镇企业
局、重庆海关、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外汇
管理局重庆外管部、市口岸办及有关区县(自治县、市)政府领导各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