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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3年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
做好2003年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
(渝办发[2003]24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2年,我市政务公开以突出抓好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建立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市政府各部门建立行政审批服务窗口,乡镇政府建立政务公开栏为重点,注重在发展中巩固和提高,经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明显成效。突出表现在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有效地遏制了暗箱操作和吃拿卡要的不良行为,得到社会各界好评。2003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继续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对于转变政府职能,打造透明政府,反腐败抓源头,树立政府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全面完成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建设任务
  建立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将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集中办公、分设窗口、实行阳光作业、承诺服务是当前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和形式,实践证明也是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目前已有30个区县(自治县、市)按时建立了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但仍有10个区县(自治县、市)因种种原因至今尚未建立。为此,市政府要求,未建立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区县(自治县、市),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领会推行政务公开和建设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重要性,克服各种困难,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务必在年内全面完成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建设任务。
  二、认真清理,切实规范行政审批的内容
  目前,从总体上看,各地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无论是审批项目,还是收费项目以及收费标准,基本上是按要求确定和设置。但由于国家和市政府已出台和将要出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措施,进一步减少审批项目,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组织安排力量,在上半年内按照进入行政审批大厅的所有审批项目,必须是目前国家法律、法规同意设置或市政府层次以上的规范性文件同意设置的要求,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切实规范行政审批的内容。
  市级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加强对区县(自治县、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业务指导,不得以任何借口新增行政审批项目。市法制办要尽快提出今年我市进一步减少的行政审批项目的目录,报市政府审定后下发;市财政局要尽快提出今年我市进一步减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目录,报市政府审定后,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市物价局要尽量对各收费项目提供详细的标准,减少收费的弹性;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对各地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审批项目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确保行政审批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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