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数字证书收费标准的批复
(冀价经费字[2003]14号 二00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河北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数字证书新产品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信息化管理和应用水平,推进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的发展,根据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发布的《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对自愿委托办理数字证书的,可收取数字证书费。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数字证书收费标准为:个人证书每证每年30元,单位证书每证每年400元,服务器证书(40位SSL)每证每年1000元,服务器证书(128位SSL)每证每年1100元。上述收费标准不含数字证书的存储价质费,存储介质费按其进价收取。
二、除服务器证书使用软盘作为存储介质外,个人证书和单位证书可使用软盘、智能IC卡、USB电子钥匙中的任何一种作为存储介质,具体存储方式由数字证书用户自行选择,不得强制。